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化解钢铁、水泥行业过剩产能推动转型升级脱困的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中的约束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局相关文件要求,近日,红河州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州钢铁和水泥产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州化解过剩产能。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末部署。将本次钢铁水泥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国务院和质检总局关于化解过剩产能部署的重要内容,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部署,深入推进,印发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钢铁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钢铁、水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主要任务和工作时限。
二是全面检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于今年6月1日至15日组织相关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状态、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并按要求上报了企业生产情况统计表。截至目前,红河州获钢铁生产许可证企业共有4家,现停产3家,获水泥生产许可证企业共有19家,现停产9家。钢铁、水泥获证企业主要分布在蒙自、个旧、开远、弥勒、泸西、屏边、河口和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产品质量监督。将钢铁、水泥作为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省级质监部门开展好2016年钢铁水泥产品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今年省级第三季度监督抽查,共抽查红河州11家水泥生产企业11个批次产品,产品质量抽检全部合格。
四是主动帮扶,认真督促企业整改。通过全面检查和监督抽查,红河州大部分钢铁、水泥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生产管理规范,质量把关严格,不存在违规产能现象,但少部分企业依然存在检验原始记录、工艺文件及关键控制点操作记录等痕迹材料、标签标识不够规范,部分检测设备超期未检等问题,检查人员耐心细致地向企业进行了意见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红河州钢铁、水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高,有效落实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近三年来在国家、省级和州级专项监督抽查中,抽查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质量状况比较稳定。下步工作,红河州质监局一方面将继续加强对钢铁和水泥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督促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确保企业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大对国家产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群众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严控过剩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良好环境氛围,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