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郑州市地铁建设提速,郑州市政府近日出台《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线迁改暂行办法》,明确管线迁改具体工期和开工时间应以不影响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进度为原则。
管线迁改涉及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及附属设施。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轨道交通工程管线迁改由轨道公司与产权单位签订迁改补偿协议。产权单位应提前做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工作,在接到轨道公司提供的管线迁改规划图后,须在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预(概)算编制工作。管线迁改的具体工期和开工时间由轨道公司、产权单位共同商定,但应以不影响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进度为原则。且在管线迁改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轨道公司有权根据地铁施工总体进度对管线迁改施工工期进行协商调整。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期间轨道交通发展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郑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要超过300公里,在建和运营里程超过470公里。要实现这一目标,郑州市必须在未来两年内新开工建设12条线路,并在2020年前建成其中8条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