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周重点事件回顾与分析
(一)专家:电力供给侧改革重在提质增效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随着能源的供给和消费结构进入深刻调整,如何提高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应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重点。部分专家学者认为,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紧扣能源革命的主线,结合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重点破解我国电力行业当前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
2016年底以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14个能源专项规划陆续发布,为我国当前能源发展与改革描绘了蓝图。其中,优先布局清洁能源,严控煤电发展规模,优化可再生能源布局等举措,都让不少业内人士眼前一亮。
“注重规划引领,是化解当前各类电源发展困境的重要前提。”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高世宪认为,近年来媒体关于清洁能源“弃水”“弃风”“弃光”的报道很多,但实际上火电作为主力电源也饱受供给过剩之苦,设备利用小时数从5000小时以上,一路下跌至逼近4000小时,不少企业陷入亏损甚至资金链断裂。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至“十二五”是我国电力工业飞速发展的10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国家层面没有发布统一的电力发展规划,使得不同能源品种间、电源与电网间、各地区间的协调难度加大。
一位业内人士说,这10年中由于需求非常旺盛,各个开发主体都在“埋头苦干”,缺少相互统筹。偶尔有一些矛盾,也很快就被迅速增长的电力需求消化分解。然而,随着“十二五”中期电力供需形势逆转,各类矛盾集中爆发。
“十二五”期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6.27%,但电力装机规模年均增加9.54%,电力供应由总体平衡、局部偏紧的状态逐步转向相对宽松、局部过剩,预计“十三五”供给宽松还将常态化。各类电源亟待统筹协调发展。
同时,清洁低碳也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重要目标。当前,国家层面已全面收紧火电项目,“十三五”只安排了2亿千瓦的煤电装机,要使煤电装机的占比从“十二五”末的59%降至约55%,但各地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较多。近段时间,国家能源局接连采取煤电建设规划风险预警机制,缓核一批缓建一批,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严格守住红线。
高世宪认为,能源发展事关全局,不同品种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必须要从全国层面来平衡,强调规划的引领与落实很有必要。
有专家提出,应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激发市场力量。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印发以来,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有条件开展的所有省、区、市,在输配电价改革、交易机构组建、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用电计划等环节上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昆明举行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既总结交流了前一阶段电力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也深入分析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与了起草“9号文”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汪海认为,本轮电改以“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为总体思路,实际上是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化的方向,并且通过六个配套文件“多管齐下”,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求政府在放权给市场后,要加快职能转变,发挥好支持、引导的作用。
此外,清洁能源跨区配置应有充分的制度保障。我国的电力负荷中心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但清洁能源资源又主要分布在西部,这种逆向分布的现实正是“西电东送”的重要基石之一。专家认为,“西电东送”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仍然很有必要性,同时也是缓解华北及华东地区大气污染的有效手段,还可助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西部贫困地区实现资源优势转化。
“十三五”期间,我国仍将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
解决通道只是基础,建立机制仍然很关键。汪海表示,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建立起完善的市场交易机制后,最终也将有助于消除省际壁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建议,应借鉴解决黄河用水矛盾、三峡水电分配等重大事项的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避免“有电没有路、有路没人要”。
(二)全国首个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印发
日前,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这是国内首个推出的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
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则明确了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在内的南方五省区内各类型跨区跨省电力交易,共设计了“月度协议计划”、“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月度集中竞价”、“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四个交易品种,并规范了交易组织、安全校核、交易执行以及计量、结算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能源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政认为,这份规则的颁布是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标志性事件。规则为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全国首个立足于区域电网实际、交易品类丰富的跨省区月度电力交易规则,其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规则出台的背后:打通“西电东送”南部通道
纵观我国能源布局,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区,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东部的一次能源资源匮乏、用电负荷相对集中,供给资源和消费需求的逆向分布决定了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性。
“十五”期间,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西电东送”工程全面启动。其中,把贵州乌江、云南澜沧江和桂、滇、黔三省区交界处的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的水电资源以及黔、滇两省坑口火电厂的电能开发出来送往广东,便是“西电东送”三大通道之一的南部通道。
这是中国电力建设史上波澜壮阔的一页。至此,云南等西部省区的能源优势得以转化成经济优势,而广东等东部省区紧张的电力供应得到缓解,电源结构不断优化,电网安全性也大大提高。历经十余年的建设发展,一个“八交九直”、覆盖南方五省区的“西电东送”大通道已然成形。
南方电网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云南“西电东送”电量1100.5亿千瓦时,首次超过了省内售电量。今年1至5月份,南方区域“西电东送”电量为616.4亿千瓦时,其中云南送出电量37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5%,与年度计划相比,共组织云南水电市场化增送电量144.9亿千瓦时。
随着西电东送电力电量规模的快速增长,西电东送已成为东西部省份电力运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用电增长速度放缓、电力供需总体趋于宽松的形势下,东西部、水火电利益协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成为迫切待解之题。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南方电网范围内相继成立了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及其市场管理委员会,以及贵州、广东、广西、云南电力交易中心,持续加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力度,积极释放改革红利。其中,作为全国仅有的两个跨区域电力交易中心之一,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开展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南方区域市场融合。
针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的难题,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经市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讨论通过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5月19日复函同意印发规则,同时指出,在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基础上,应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落实国家重点水电跨区跨省消纳方案,引导市场竞价,促进公平竞争,力争尽快实现全部市场化电量价格由发用电双方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方式确定。
“计划”与“市场”手段相结合,最大力度消纳西南富余水电
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交易组织部主任陈玮介绍,规则是建立南方区域跨区跨省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设计的交易品种以落实政府间框架协议的“月度协议计划”为基础,加上“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月度集中竞价”、“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三类市场化方式,共四类交易品种,坚持“计划”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最大力度消纳西南富余水电,调剂余缺。
其中,“月度协议计划”,是指为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跨省区年度购售电合同确定的月度送受电计划,也是体现清洁能源优先保障消纳的首要措施。
“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是东西部电厂之间直接开展的合同转让交易方式。合同转让分为两种方式:双边协商转让、集中竞价转让,其中双边协商达成的转让意向在通道有富余能力时优先成交。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运营部主管梁志飞解释说,考虑到仅开展集中竞价转让可能会因为双方价格诉求不一致,导致难以成交,因此提供多种交易方式供市场主体灵活选择,也为发电集团内部调配发电结构提供可行的手段。
“月度集中竞价交易”鼓励东部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西部水电企业直接参与区域市场进行场内集中竞价交易,有利于促进市场融合、有效释放改革红利,是市场机制建设的有益探索。
此外,“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作为清洁能源保底消纳的手段,在通过月度发电合同转让及集中竞价两种市场化交易方式仍未能充分成交的情况下,西部水电仍存在较大消纳困难时,适时组织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交易。
“以前在年度协议之外,云南水电增送广东电量,需要两省政府部门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调难度大、时间长,而且这个价格无论高还是低,都容易被人诟病。和以前相比,规则出台后将根据两省省内市场化交易结果锁定省间挂牌交易价格,有效化解了政府间协商的困难与压力。”
陈玮说,按照国家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工作要求,今后在跨省交易中将有更多电量通过市场化机制进行交易。同时,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也将不断丰富。“当前市场仍以月度交易、年度交易等中长期品种为主,按国家要求,我们已经开始启动现货交易试点的研究与准备工作,未来一些带有电力曲线特性的交易品种、辅助服务交易、电力金融交易等更多品种也有望陆续推出。”
· 本周重点政策跟踪分析
(一)仅向地炼企业开放了1年,成品油出口重回少数国企垄断局面
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日公布了今年第三批加工贸易成品油(汽煤柴)出口配额,总量达906万吨,环比出现172%的大幅回升,同比亦上涨48.90%。与此同时,今年开始恢复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
据悉,今年第三批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合计达到1500万吨。相较于前两批的“紧缩”(同比降幅超50%),第三批出口配额被市场称为“井喷”。
2016年,我国成品油出口配额总计超过4600万吨,实际净出口总量首次突破3000万吨,较上年增长超过50%。安迅思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截至目前,前三批成品油出品配额累计已突破3300万吨,其中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为2480.5万吨,一般贸易(2017年新增)出口配额为822.5吨。
从实际量上讲,海关统计数字显示,1-4月,我国出口成品油1544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随着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供应宽松加剧,加之成品油出口退税政策利好推动,安迅思预计,今年全年成品油出口配额与实际出口量均有望再创新高。
产能过剩推升出口规模
近两年随着国内炼油能力持续攀升,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剧。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白颐近日在“第三届中国石油与化工可持续发展论坛”上指出,按我国现有炼油能力7.48亿吨/年计,我国炼油产能过剩已达1.38亿吨/年。而根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早前发布的《2016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预计到今年底,我国炼油能力将达到约7.9亿吨,净增3500万吨。
受此带动,我国成品油供应量进一步增长。金联创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我国成品油总产量达到1.16亿吨,同比增长2.72%,但受经济增速放缓制约,终端需求提升有限,1-4月,表观消费量为1.05亿吨,同比仅增长0.78%,其中汽油和柴油消费均出现负增长,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差进一步拉大,达1101.63万吨,同比增长26%,过剩现象愈发明显。
安迅思中国能源研究总监李莉向记者表示,考虑到前两个季度炼厂检修集中,加上对国内成品油的季节性供需情况判断,商务部收紧了成品油出口,前两批出口配额降幅同比超过50%。但从当前市场情况看,各主营单位的出口意向并没有因此减弱,通过增加出口配额缓解内销压力是必然之举。也正因此,5月中下旬,商务部还追加发放了一批共计629万吨的一般贸易出口配额。
李莉认为,随着二季度主营单位检修炼厂陆续开工,虽然三季度仍有炼厂检修,但主营炼厂整体开工负荷将处于高位。加之中石油云南石化与中海油惠州炼厂二期也将于下半年投产,预计今年全年成品油出口配额与实际出口量均有望再创新高。
此前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就曾预计,2017年我国成品油净出口将突破4000万吨,同比增长超过24%。报告同时指出,未来中国成品油出口将呈现出常态化和规模化的特点。
地炼出口“昙花一现”
近两年,国内炼油市场因 “双权”向地炼下放而活跃度大增。长期以来,我国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等)出口为国有石油企业控制。为化解过剩产能,商务部、发改委及海关总署于2015年11月联合下发《关于暂时允许符合条件的炼油企业开展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成品油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成品油出口权正式下放给符合条件的炼油企业。2016年,成品油出品开始向地炼企业开放。
根据商务部数据,2016年共有12家地炼企业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共计152.5万吨,仅占成品油出口配额总量的3.3%。
受财政部去年11月发布的财税[2016]113号文件成品油出口退税政策——即成品油出口增值税恢复全额退税的推动,2017年我国恢复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形式,无疑又为地炼企业增加一条成品油出口渠道。
但意外的是,今年截至目前,商务部发放的三批成品油加工贸易出口配额却始终未有地炼企业的身影,仍然全部集中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与中化集团手中。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包括东明石化、中化弘润在内的几家山东地炼企业并未拿到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也并未像此前业内分析指出的那样,通过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取道国营进出口贸易公司延续出口。
这意味着仅向地炼企业开放1年的成品油出口已暂停,成品油出口又重新回到少数国企垄断的局面。
“放在石油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来看,实现准入公平是有必要的。”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白俊对记者说。
多位专家一致认为,在目前国内成品油需求不济、炼油产能过剩的情况下,配额管理政策制约了国内成品油出口的灵活性,既不利于炼厂维持较为经济的加工负荷,也不利于缓解油品供需矛盾。
“以建立现代油气市场体系为目标的石油进出口贸易体制改革,应坚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相统一。现阶段,我国应适度放宽成品油出口配额管理,以统一、严格的准入条件,逐步打破石油进出口国营贸易垄断,形成并保持石油进出口国营贸易与非国营贸易适度竞争的格局,同时应适时放开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出口的品种限制。”白俊建议。
· 本周聚焦
(一)惠生海工获世界最大规模模块化预制裂解炉建造合同
惠生海工6月19日宣布获得为浙江石化建造乙烯裂解炉模块的合同,将为9台每台产能达20万吨/年的乙烯裂解炉装置提供模块建造服务。作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浙江的一个大型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的一部分,这些裂解炉装置将成为世界范围内至今能够实现模块化建造和整体运输的单体最大规模的裂解炉,也是今日中国单台产能规模最大的裂解炉装置。
惠生海工将在其中国舟山基地完成此项模块建造工作。惠生海工舟山基地在2013年一期建设完成后,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能够胜任大型船舶、上部组块、导管架等产品的建造工作,并且能为海上设施和陆地大型工厂提供模块化组件建造服务。
惠生海工首席执行官崔颖表示:“此项目将成为惠生海工在陆地工厂大型模块化建造项目领域的另一个重要里程碑,并强化了我们作为油气行业高质量、高性价比的建造服务提供商的市场地位。”
“从大型模块项目到多样化的创新型中游浮式LNG设施,我们不断以更灵活和更可靠的方式创造创新的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帮助客户实现更高效的投资回报。”崔颖补充说。
惠生海工是惠生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从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到建造安装等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其专业制造和服务涉及油气行业的多个领域,尤其在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存储、再气化等装备、固定式平台和模块制造,海洋工程支持船舶和海上起重设备等领域具有成熟经验。惠生海工总承包和建设了全球首个浮式LNG液化生产装备(FLNG),并是中国首家具有浮式LNG存储和再气化装备(FSRU)总承包和建设能力的企业。
(二)国网借“一带一路”推动新能源国际合作
以“创新引领、标准推动、合作共享、互联互通”为主题的新能源发展与技术国际研讨会在德国法兰克福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主办。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IEC副主席舒印彪作大会致辞并做了题为《深化合作应对挑战 共同推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主旨演讲。同时,大会期间,国家电网公司与德国能源署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与葡萄牙国家能源网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旨在开展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新能源发展。
据介绍,目前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正面临许多难题和挑战,对此,与会专家学者结合本国、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从技术、标准、合作、电网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大家认为,技术创新和政策创新是引领新能源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坚强的电网设施和完善的标准体系是推动新能源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国际交流合作,对凝聚合力、破解难题同样至关重要。
新能源持续发展
需电网、技术、政策等综合发力
会议认为,实现能源转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其中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是核心举措,能源生产消费全面再电气化是基本途径,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现代化电网是基础平台。实践证明,新能源的持续快速发展,为人类社会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逐步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提供了可能。但同时,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还面临许多难题和挑战,主要包括大规模高比例接入带来的系统安全性问题、开发重心逐步向偏远地区转移带来的远距离输送问题,以及开发成本偏高带来的技术经济性问题。
对此,舒印彪认为:“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电网建设、技术创新、政策机制、社会参与四个方面综合发力,其中加快电网互联互通是基础,强化重大技术创新是关键,精准设计政策和市场机制是保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是客观需要。”
德国经济和能源部局长何丹·邵思腾表示:“对于新能源未来的发展,我的看法是:第一要提高能效,减少能源需求,就存留的需求供应能源;第二需要灵活性和柔性;第三要有新的市场设计;第四要有行业间的耦合,如电力部门、电动汽车、电网的耦合。”葡萄牙科学技术及高等教育部部长曼纽尔·埃托尔认为:“新能源为未来若干代人带来了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基石,我们都身处于一个能源转型的框架中,需要依靠技术合作、科学研究、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来推动新能源发展。不能只依靠政府,还有赖于市场,依靠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等顶尖企业的推动。”
“电网需要为新能源提供输出的能力,在技术越来越创新发展的时候,电网也需要应用一些新技术,如消纳、调度、控制以及新的配电网络运行模式。消费者不仅要接受能源,同时也要看能不能到市场上去销售,这已成为分布式电网发展的一个需求。”俄罗斯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管理委员会成员罗曼·别尔德尼科夫介绍,“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控制性技术也应该同步运用起来,大数据能够帮助我们处理海量数据,还能开发出新的控制和监测算法,虚拟电站能帮助我们监测市场上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和供给,智能表记能成为智能电网最重要的环节。”
中国新能源发展成果获肯定
会议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了中国在发展新能源、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为1.5亿千瓦和0.8亿千瓦,均居世界第一。同时,大力压减煤炭、煤电产能,在交通运输、工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2016-2017年退出煤炭产能4.4亿吨以上,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为新能源发展腾出空间。“中国高度重视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电网智能化改造升级,提高对新能源等清洁能源的并网接入能力。同时,掌握了自主知识产权的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和±800千伏、±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关键技术。” 中国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向海平表示。
舒印彪也介绍,国家电网公司通过发展特高压输电,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大力实施电能替代,提高系统平衡调节能力,推动标准建设和国际化,积极支持和服务中国新能源发展。截至2016年底,国家电网累计并网风电、光伏发电装机1.3亿和0.7亿千瓦,是全球新能源并网规模最大的电网;自主研发了全球最先进的特高压输电技术,在运、在建特高压工程20项;累计安装智能电表4.27亿只,建成多端柔性直流、统一潮流控制器、国家风光储输等多项国际领先的智能电网示范工程……过去20年,国家电网是全球唯一没有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特大电网。
对中国新能源发展的成果,德国经济和能源部局长何丹·邵思腾表示:“中德都在经历能源转型。能源转型不仅减少碳排放而且能带来就业机会、创造更美好的未来。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的并网数字比德国高6倍,这说明中国已领先德国,中国是一个新能源大国。我们很高兴和中国一起领跑世界新能源发展。”西门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塞德里克·奈柯表示:“‘一带一路’沿线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该倡议实现跳跃式发展,并实现电网跳跃式发展,直接进入到最新一代电网建设。中国担负起了国际责任,和国际社会一起确保全球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国际电工委员会秘书长兼首席执行官弗雷斯维克·弗朗斯高度赞赏中国在国际标准制订方面所作的贡献:“全世界有177个国家是国际电工委员会成员,其中中国不仅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责任,更完成了从‘标准执行者’到‘标准制定者’的身份转变,各国专家都对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技术标准持肯定态度,这表明中国已成为国际合作的积极贡献者,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带一路”建设
将推动各国各领域国际合作
舒印彪代表国家电网公司和IEC表达了进一步加强与各方合作的意愿。面对“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该公司期待与各国能源企业强强联手,推进沿线电网互联互通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
中国驻德国公使级参赞王卫东表示:“中国驻德使馆愿意为各领域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服务,希望德方、欧方以及其他各国与我们相向而行,为双方在经贸、能源、科技等各个领域合作营造更有利的政策环境,提供更好的保障,大家共同努力推动各领域合作取得更多更丰硕的成果,为造福各国人民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全球能源转型要想成功,必须要有各领域各国的合作,不仅要解决电力部门还要解决其他行业的问题。在德国有一个行业耦合概念,利用IT、电网联通等理念把各行业联合起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技术标准、运行规则、监管规范等。这一概念一旦运转,将有非常正面的效果。无论我们处在能源转型哪个阶段,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都需要电网,而且电网是目前成本最低的一个选择。”德国能源署署长安德烈亚斯•库尔曼说。
向海平也表示:“中国国家能源局将不断推动新能源发展和技术创新,完善能源市场和投融资机制,为国际能源合作提供便利条件,重点做好大力深化产能合作、加强能源科技装备合作、共同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工作。中国将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加强与周边国家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互联互通,推动跨境能源通道建设,共享区域能源资源和能源收益,提升区域发展和能源服务水平。”
国际电工委员会秘书长兼首席执行官弗雷斯维克•弗朗斯指出:“中国成功实现了超过3000公里的超高压输电,这是个历史性创举。这种输电模式同样可应用到其它地区,促进电力互联互通,这正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此外,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总经理恩思哥•汉斯认为:“我们需要迅速行动起来,全球标准是很重要的,因为市场是开放的,需要有安全的投资和技术,我们还需要扩展和识别我们跨境、跨部门的一些合作,形成全球化网络以及智能解决方案,满足未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