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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煤钢去产能路径:企业兼并重组
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去产能方面,要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会议表明,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
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已经先行一步。今年,经国务院批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重组成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集团将在2016年-2018年间去产能总计超过1600万吨。
而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也在酝酿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推进煤企在上下游相关行业跨行业兼并重组的措施,支持打造跨行业、区域、所有制的企业平台。
连维良表示,要加快推进小煤矿关闭淘汰和兼并重组,总结和推广一些地区行业有效的经验,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对中小型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壮大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办矿标准,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今年7月,中国国新、诚通集团、中煤集团、神华集团出资组建的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即国源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运行。该平台将配合落实中央企业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推动优化整合涉煤中央企业煤炭资源,促进涉煤中央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结构调整和改革脱困。
日前中国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也表示,鼓励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自主决策、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对能产生整合效应的钢铁煤炭兼并重组项目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对符合并购贷款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上限可提高至70%。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强调,明年去产能不仅仅是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但办法必须是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办法。
“明年主要是以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方式推进去产能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表示。
煤炭产能加速释放 11月产量环比增长9.3%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发布的《2016年11月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报告中指出,目前煤炭需求总量不足、产能过剩的矛盾依然存在,企业资金紧张、经营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
数据显示,自9月份以来,煤炭产能释放不断加大,10、11月份煤炭产量环比连续增加,11月份产量为3.08亿吨,环比增加2616万吨,增长9.3%,预计全年产量约34.5亿吨。另外,煤炭消费减少,测算前11个月全国煤炭消费同比下降1.6%。
报告称,9月份以来,煤炭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在供需总体平衡情况下,局部地区出现偏紧现象,煤炭价格出现快速上升。
对此,有关部门启动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加快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减量置换,推动煤炭供需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协调铁路部门加快煤炭铁路运输等措施,增加供给。目前煤炭供求保持稳定,港口及用户存煤持续增加,煤炭价格高位回调。
报告预计,2017年宏观经济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能源需求将继续增加。不过,在气候正常的情况下,明年煤炭需求降幅或将比2016年有所扩大。
从能源结构变化看,非化石能源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对煤炭的替代将延续。预计2017年,在气候正常的情况下,煤炭需求降幅或将比2016年有所扩大。从煤炭进口分析,2016年国际煤价大幅上涨,国外矿山复产和增加出口的动力增强,目前动力煤进口价格优势依然存在,煤炭进口的压力仍然较大。
从国内煤炭产能分析,总量依然较大,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基本面并未发生根本转变,煤炭企业经营状况也未得到根本好转,实现行业脱困发展还需付出艰苦努力。
报告阐述了煤炭经济运行情况:
1、消费减少。测算前11个月全国煤炭消费约34.9亿吨,同比下降1.6%(减少5600万吨)。其中电力行业耗煤16.7亿吨,下降0.4%;钢铁行业耗煤5.7亿吨,下降0.6%;建材行业耗煤4.8亿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化工行业耗煤2.5亿吨,增长7.2%。8月份以来全国煤炭消费由负转正,11月份同比增长1.4%,其中电力耗煤增长3.2%。
2、产量环比增加。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30.5亿吨,同比减少3.4亿吨,下降10%。自9月份以来,煤炭产能释放不断加大,10、11月份煤炭产量环比连续增加,11月份产量3.08亿吨,环比增加2616万吨,增长9.3%,同比下降5.1%,降幅比上月收窄6.9个百分点。预计全年产量约34.5亿吨。
3、进口大幅回升。前11个月全国煤炭进口22869万吨,同比增加4227万吨,增长22.7%,出口802万吨,净进口22067万吨,增长21.6%。自5月份以来煤炭进口持续处于高位,11月份当月进口2697万吨,为2015年以来的月度进口最高值,同比增加1078万吨,增长66.6%。预计全年进口约2.5亿吨,比2015年增加5000万吨。
4、发运量连续增长。前11个月全国铁路发运煤炭17.15亿吨,同比减少1.04亿吨,下降5.7%,其中11月份发运1.75亿吨,同比增加1865万吨,增长11.9%,连续三个月增长,增速比上月扩大5.3个百分点。
主要港口发运煤炭5.87亿吨,同比基本持平,其中11月份发运5816万吨,同比增长17.2%。
5、港口和用户存煤环比持续增加。11月末,重点煤炭企业存煤约1亿吨,比上月减少350万吨。重点发电企业存煤6986万吨,同比减少361万吨,下降4.9%,比年初减少372万吨,下降5%,可用20天。近三个月以来主要用户及港口库存环比明显增加。重点电厂日供给大于日消耗,12月上旬存煤6973万吨,比8月末增加1980万吨,增长40%;环渤海五港存煤1821万吨,比8月末增长57%,其中秦皇岛港存煤由低点时的250万吨增长到669万吨。
6、价格高位回调。12月11日秦皇岛港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平仓价655元/吨,比年初回升285元/吨,涨幅77%。近期煤炭供需企业积极签订中长期合同,主要大型煤炭企业主动下调价格,促进煤炭价格合理回归。随着煤炭供给增加,供需关系趋于缓和,市场煤价开始回调,目前秦皇岛港市场煤价比高点时已下降了40-50元/吨。
炼焦煤价格今年以来累计回升约700元/吨,12月13日山西焦肥精煤综合售价1395元/吨,同比高817元/吨。
7、投资继续下降。全国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自2013年以来连续下降。今年前11个月投资2764亿元,同比下降23.2%;其中民间投资1688亿元,下降16.5%。
8、行业收益有所增加。前10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8128.2亿元,同比下降6.5%;全行业实现利润573.1亿元,同比增长112.9%。协会统计直报的90家大型企业前10个月利润166.31亿元,同比增加154.03亿元。货款回收有所好转,10月末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收账款3274亿元,同比下降8.9%。
前11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走势暗含两大信号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538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6%,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4.2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16%、2.62%、11.66%和11.43%,增速同比分别回升2.19个百分点、3.74个百分点、4.33个百分点和6.70个百分点。从用电结构看,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继续大于第二产业。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前11个月,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合计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影响度达到42.52%,高于第二产业的38.23%,用电结构继续优化。第三产业用电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同比增长15.38%,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同比增长9.99%,金融、房地产、商务及居民服务业用电同比增长12.84%。
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产业研究总监徐光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整体上看,今年前11个月用电增速的反弹,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基数因素,去年前11个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仅增长0.72%;二是结构因素,当前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量部分主要是由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贡献,表明我国用电结构继续优化,这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也保持一致。
从发电情况看,今年入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增加清洁能源发电比例,减少弃水弃风弃光,水电发电量11月份同比增长2.6%,由连续2个月负增长转为正增长。初步统计,前11个月全国水电、核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94%、23.87%和30.30%。
有关专家表示,电力增长与GDP增长相关性极大,发展趋势基本吻合。一般而言,GDP增速回升时,用电量与GDP增长趋势基本一致,用电量增速波动幅度要略大于GDP增速波动幅度;当GDP增速回落时,用电量增速回落幅度较大。从11月份用电量数据来看,经济企稳回升迹象明显。
徐光瑞表示,当前用电量增速走势暗含两大信号。一是宏观经济不存在断崖式下跌迹象。用电量增速一般是经济增长的一致指标,因此当前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的大幅回升,是经济企稳的一个重要信号。二是政府调整产业结构的信心依然坚定。目前,化工、建材、钢铁、有色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比已基本降至30%以下,考虑到2006年至今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比基本上是5年才能够压低1个百分点,因此当前四大高耗能产业用电量的表现凸显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和决心。
“扣除今年气温因素拉升的2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将超过去年2个百分点,预示着今年经济整体正在趋稳筑底区间,没有衰退风险。考虑到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2017年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速有望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徐光瑞预计。
三部门发文严控违规新增钢铁煤炭贷款
为贯彻国务院相关精神,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银行严控违规新增钢铁煤炭产能的信贷投放,停止对僵尸企业的金融支持,同时支持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对具备发展潜力的钢铁煤炭骨干企业实施债转股。
对于钢铁煤炭行业,监管部门一直要求银行要落实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此次意见再次明确,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的钢铁煤炭企业,应当继续给予信贷支持,不得抽贷、压贷、断贷,但对违规新增钢铁煤炭产能项目,一律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同时坚决停止对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银行要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为帮助银行落实好差别化信贷政策,意见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工信部门等应及时公布行业发展情况、产业规划调整方案、“僵尸企业”、涉及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和项目名单。
意见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支持银行对能产生整合效应的钢铁煤炭兼并重组项目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上限可提高至70%。
对主动去产能的钢铁煤炭困难企业,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贷款重组,调整贷款结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利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钢铁煤炭企业,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组建债权人委员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措施,实施金融债务重组,债券投资人可以加入债权人委员会,共同解决企业债务问题。
对资产负债率较高、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具备发展潜力的钢铁煤炭骨干企业,意见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设立的符合规定的新机构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开展债转股工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支持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钢铁煤炭骨干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另外,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涉及钢铁煤炭企业不良资产的转让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创新合作处置模式,对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僵尸企业”,或不达标产能、落后产能、整体退出产能的企业,要建立债权人委员会,通过债务和解、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维护金融债权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钢铁煤炭去产能过程中,一些地区和企业借转型、转产之机悬空金融债务,或通过转移、出售企业有效资产逃废金融债务,或不尊重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组织破产逃废金融债务。
对此,意见要求各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组织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及时制止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并向地方政府报告。对于拒不纠正的企业,组织实施停止贷款、停止结算等制裁措施,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失信惩戒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切实遏制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分析评论
炼焦煤:部分价格有松动
本周,国内炼焦煤市场暂无明显变化,但是部分煤企价格已经有所松动。据了解,经过前期的积极补库过后,下游用户炼焦煤整体库存情况明显提升,而北方地区近期受安全生产和环保影响比较明显,下游用户整体煤耗一般,这样在炼焦煤采购上,不少已经开始控制采购量,导致炼焦煤整体销售情况进一步恶化,而焦煤价格松动的范围也将变大。
各地主流价格如下所示:山西吕梁孝义S2.8-2.5,G85报920-950元/吨;山西柳林主焦煤S0.6,G85报1550元/吨,S1.2,G70报1350元/吨,S1.6,G85报1250元/吨;山东泰安气肥煤V37A8.5S0.6G70出厂含税报1150元/吨,均出厂含税价;山东枣庄地区1/3焦煤1200元/吨,肥煤1200元/吨,均出厂含税价;江苏徐州1/3焦煤A<9出厂含税报1115元/吨,主焦煤A<10到厂含税报1610元/吨;安徽淮南1/3焦V32-35Y<22报1203-1220元/吨,V38Y15报1108-1125元/吨,均车板不含税;安徽淮北主焦煤1160元/吨,1/3焦煤1120元/吨,瘦煤1180元/吨,肥煤1115元/吨,均车板不含税;河南平顶山焦煤主流品种车板价1560-1580元/吨,1/3焦煤车板价1510-1530元/吨;陕西韩城瘦精煤G>30V16-18A10出厂含税价1000元/吨;云南玉溪主焦A15报1400元/吨,1/3焦A10.5报1600元/吨;均到厂含税价;云南昆明主焦煤A10.5报1580元/吨,1/3焦A10报1580元/吨,均到厂含税价。
动力煤:市场涨跌不一
本周,国内动力煤市场表现不一,涨跌均有。目前,内蒙市场价格暂稳;陕西地区变现不一,榆林地区价格再度小涨,神木地区价格暂时维稳;山东地区有阴跌的趋势存在,已有煤企率先降价促销。据了解,随着近期雾霾天气加重,河北河南以及山东等重污染行业再度受限,导致下游需求疲软,此前煤价反弹行情或将受阻,加上年关将至煤炭企业生产积极性有限,预计煤价将维持在一个稳定的范围内。
内陆及港口行情如下所示:
东北地区:本周,东北地区动力煤市场维稳。价格方面,现黑龙江七台河Q5000-5400动力煤出厂含税价427元/吨;辽宁阜新Q5300-5800动力煤车板含税650元/吨。
华北地区:本周,华北地区动力煤市场继续平稳走势。价格方面,现山西太原地区动力煤市场维稳,现Q5000车板含税价360元/吨,一票结算;河北开滦地区动力煤市场平稳,现Q4000V28~32S0.5到厂价含税价格380元/吨,成交一般;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动力煤价格持稳,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含税价报380元/吨。
华东地区:本周,华东地区动力煤市场价格维稳。价格方面,现山东济宁大矿Q5000-5200混煤车板含税价报640元/吨;安徽地区大矿Q5000出厂含税630元/吨;江苏徐州大矿Q5000-5200混煤出厂含税价报550-605元/吨。
西北地区:本周,西北地区动力煤市场持稳运行。价格方面,现陕西榆林地区动力煤市场暂稳,混煤Q6000A10V30-37S1Mt12坑口含税价400元/吨,成交一般;甘肃平凉地区动力煤价格持稳,现电煤5000大卡报470,精块煤5500报500,均为安口南车板含税。
西南地区:本周,西南地区动力煤市场行情稳。价格方面,现云南文山州动力煤市场出货较紧,现Q4200报690元/吨,Q4500报740元/吨,均为坑口含税价;四川达州动力煤市场维持弱势,Q4000A32V22S0.7到厂含税价440-480元/吨;贵州六盘水动力煤市场稳,Q5000S1.5-2.5坑口含税价550-583元/吨。
港口:秦皇岛港煤炭价格:5800大卡报680-690元/吨,5500大卡640-650元/吨,5000大卡540-550元/吨,4500大卡480-500元/吨。广州港动力煤涨,内贸煤Q5500V27S0.6船提价740元/吨,成交好。
数据及走势图
2016年12月21日国际煤炭海运费价格统计
国家 |
装港 |
卸港 |
船型 |
运费(美元/吨) |
涨跌 |
备注 |
印尼 |
加里曼丹 |
中国 |
巴拿马型 |
4-5 |
|
船东不负责装卸 |
印尼 |
加里曼丹 |
中国 |
超灵便型 |
4.5-5.5 |
|
船东不负责装卸 |
澳大利亚 |
纽卡斯尔 |
中国 |
海岬型 |
6-7 |
|
船东不负责装卸 |
澳大利亚 |
纽卡斯尔 |
中国 |
巴拿马型 |
7-8 |
|
船东不负责装卸 |
澳大利亚 |
纽卡斯尔 |
中国 |
超灵便型 |
9-10 |
|
船东不负责装卸 |
南非 |
理查德兹/萨尔达尼亚 |
中国 |
海岬型 |
9-10 |
|
船东不负责装卸 |
南非 |
理查德兹/萨尔达尼亚 |
中国 |
巴拿马型 |
10.5-11.5 |
|
船东不负责装卸 |
2016年12月21日国内煤炭海运费价格统计
船型标准 |
发运港 |
到达港 |
|||||
(载重吨) |
上海 |
涨跌 |
张家港 |
涨跌 |
广州港 |
涨跌 |
|
15000-20000 |
环渤海七港 |
- |
- |
- |
- |
- |
- |
20000-30000 |
环渤海七港 |
34.3 |
- |
37.1 |
- |
- |
- |
40000-50000 |
环渤海七港 |
27.1 |
- |
29.8 |
- |
- |
- |
50000-60000 |
环渤海七港 |
- |
- |
- |
- |
31.6 |
- |
60000-70000 |
环渤海七港 |
- |
- |
- |
- |
29.8 |
- |
环渤海七港:秦皇岛港、天津港、京唐港、黄骅港、曹妃甸港、锦州港、鲅鱼圈港
12月第三周国内港口Q5500动力煤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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