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周重点事件回顾与分析
(一)木林森:拟40亿元并购明芯光电100%股权加速海外市场布局
木林森9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现金12.54亿元,并以28.36元/股发行9682.65万股,合计作价40亿元购买和谐明芯及卓睿投资持有的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募资不超12.55亿元,用于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和支付此次重组相关费用。
通过此次交易,公司通过标的下属经营实体LEDVANCE已有的全球销售团队可以大大加速木林森的海外市场布局。
(二)TCL宣布和友达和解40亿增持华星光电股份持股已达85.71%
TCL集团(000100.SZ)近日在面板领域的动作颇多。
9月26日晚间,TCL集团发布公告,宣布其与台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24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并表示双方之间在显示技术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达成全面和解,有关争议已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得以解决。
公告显示,自2013年起,友达与TCL及旗下华星光电因显示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产生了多起争议。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随着大陆面板产业的兴起,台湾地区面板厂商员工屡被高薪挖角,人才与技术的流失曾引起台湾面板业界担心。友达此前曾对TCL等方以及跳槽前员工提起诉讼。
有观点认为,双方的和解与台湾面板产业目前的低迷以及大陆面板厂商在液晶面板领域市占率的持续升高有一定关联。TCL方面表示,本次和解的达成将促进两岸同业合作,为华星光电的全球化运营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友达和解的数天前,TCL集团刚宣布将斥资40.34亿元收购华星光电10%左右的股份。
9月22日,TCL集团宣布,其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长江汉翼、星宇有限、林周星澜、林周星涌、林周星源、林周星涟合计持有的华星光电10.04%股权。交易完成后,TCL集团将直接持有华星光电85.71%股权,而华星光电剩余的股东还包括国开基金持有的11.00%股权以及粤财信托持有的3.28%的股权。
TCL集团的最终目标是100%持有华星光电。TCL集团同时宣布,根据其与国开基金及粤财信托签订的相关协议,TCL集团将在未来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回购国开基金及粤财信托所持有的华星光电股权。
华星光电已成为TCL集团主要的利润来源。
TCL集团2017半年报显示,当期其营业收入增长7.93%,达到522亿。当期取得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59.2亿元,同比上升72.4%;其中,华星光电当期135.4亿元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9.2%,占到总营收的26%。而其54.8亿元的EBITDA,同比增长149.7%,占整体的92.5%。
值得注意的是,华星光电单独上市的计划已被TCL集团放弃。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华星光电是TCL集团内部融资需求最大的业务板块。华星光电此前曾两次试图借壳深纺织在A股上市但都未获成功。
事实上,TCL集团在2017半年报中已经提到,受制于国内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限制,将华星在A股市场分拆上市的计划受阻。根据现有中港两地监管规则,TCL集团计划将TCL集团作为华星的融资平台,将终端产品业务逐步整合到香港上市公司平台。
而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在今年9月的IFA展会间也曾对外表示,“对公司而言,资本投入最大的是华星光电,我们曾经想过把这一个业务分拆上市,但受制于国内资本市场不允许业务分拆,所以我们就只能考虑以TCL这个集团的平台来为华星融资。”
· 本周重点政策跟踪分析
(一)澳新对LED灯泡和小夜灯实施安全强制认证
近日,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局发布AS/NZS4417.2:2012电子电气产品合规标志标准第四版修订标准A4:2017。该修订扩展了管控产品列表,重新划分了部分产品的安全级别,还更新了部分产品的定义。
LED灯泡,小夜灯等6类产品被新增到强制认证产品范围。标准规定,2018年6月1日起,进入澳洲市场的LED灯泡和小夜灯等产品必须先申请强制性安全证书(俗称:SAA)。
具体如下:
新增澳大利亚Level3强制管控产品:除LED灯泡和小夜灯外,电暖水袋、直流隔离器、喷胶枪和柔性电热毯(被)也将在2018年6月1日起强制执行;
新增新西兰Level2产品:平衡车、直流/交流电动汽车(EV)充电桩、电缆组件、带线控制和保护装置,这几类产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销往新西兰,至少需提供符合标准的相关测试报告(也可申请安全证书);
安全级别划分: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热垫、地板抛光机/洗涤器、电视接收器这三类产品从澳大利亚Level3产品降为Level2产品,同时从新西兰Level2列表中删去;
产品定义更新:柔性加热垫、治疗灯和墙壁开关等产品描述也在此修订中作了更新。
检验检疫部门在此特别提醒辖区出口企业,LED产品因属于安全电压产品,国内尚未要求安全认证,大多产品缺乏前期的认证工作。因此关注和重视各国各地区法规准入更新以及生效时间,未雨绸缪,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或地区最新法规要求。
· 本周聚焦
(一)未来2—3年倒装芯片降50%车灯、手机闪光灯市场可期
日前,在南昌召开的“中国光电器件技术与市场趋势论坛暨中国照协光电器件专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德豪润达器件事业部研发总监张亚衔发表“车灯用和手机闪光灯用器件技术和市场趋势”的主题报告,回顾了陶瓷封装的演化以及特点,分析了未来陶瓷封装成本的可能性,包括德豪润达车灯、配套的整车方案。
基于电视背光的带动,从2010年到2014年,LED芯片和支架技术渐趋成熟,陶瓷封装的结构得到了线性的改进,中功率封装产品的成本快速下降,整个LED照明市场,国产性价比大幅度提升。倒装结构的COB技术、集成封装式光模块成为厂家关注重点。
设计与工艺的突破,助力倒装芯片“平民化”
2015年以后,大功率陶瓷封装凭借着高光密度、高可靠性,搭配透镜/反光杯,在户外照明、手机闪光灯、汽车照明占据绝对的优势。
首先,国产倒装芯片开始量产;其次,陶瓷基板的国产化;再次,国产封装设备的投入;还有自动化配套设备。这些因素都让整个大功率陶瓷封装的成本大幅下降。
倒装芯片经过好几代的演化,目前不管是性能,还是成本控制,尤其是封装客户使用的成本,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不仅仅是芯片本身功率的提升,包括整个的工艺。
“预计今后的两到三年,倒装芯片单位成本将下降一倍,此外,性能也将持续提升。未来陶瓷封装不会被支架或水晶芯片取代,尤其是在细分领域。”张亚衔表示。
德豪润达自主研发的无助焊剂金锡共晶倒装焊技术,去除金球与助焊剂,提升散热和质量。目前该技术广泛应用于车灯、手机闪光灯领域。
陶瓷封装在汽车领域的应用
每台汽车大概用到的大功率陶瓷封装,包括LED前大灯—远/近灯光、雾灯、日间行车灯、LED模组、工作灯,还有长条灯。针对不同的车外照明应用,陶瓷封装覆盖2-20W功率,120-2000lm光通量各种不同产品。
汽车COB模组发光面积大,具有成本优势;目前其性能得到改善,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投射远距离,近距离眩光。
2009年,户外照明用的光源是带透镜的陶瓷封装,这种多封装产品是由多颗封装排列的远近光,由于封装间距大造成光型发散,亮度不足,普遍需透镜维持光效。多封装产品也不是为汽车照明而开发的光源。
随着技术的进步,多封装渐渐地变成单封装,从多光源变成一个点光源概念。
扬长避短,长条多晶封装成LED灯光主流设计
自2015年德豪润达第一个把长条多晶封装投放到LED灯泡市场,到现在长条封装已经成为LED灯泡的主流设计。长条封装发光区域更接近传统卤素灯光型,配合热电分离PCB,解决透镜在安装受损问题。
高功率芯片+AlN陶瓷封装,可大电流驱动;AlN基板采用Au镀层,防硫化性能优异;业界最小的芯片排布间距80um,中心光强更高,荧光粉平面涂覆,色温空间分布更均匀。
多晶封装发热集中,对PCB导热要求较多、封装高;这种多芯片单封装的光型,比多封装的系统光型厚重,光不会散乱。
LED灯泡未来的趋势
维持卤素灯光型,持续提高发光密度是LED灯泡终极目标。LED的光效、亮度已经超过卤素灯,更重要的是提升光的亮度和成本的控制。
“目前,没有做到的是光源设计的配合,现有方案,如长条形的方案,如果能把发光面缩小、功率做大,光束集中度提高到几乎跟卤素灯一样的光型,那么LED光束将会投射得更远、更精准。这是目前在LED灯泡持续改善和开发中遇到的两个挑战。”张亚衔指出。
(二)直击LED照明行业前行痛点,维权只是征途的开始
如今的商业环境中,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是衡量企业综合研发实力的重要指标。
在知识产权经济时代,创新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则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保障。LED照明产业同质化、模仿抄袭现象严重一直是困扰行业发展的一大痛点,也是阻碍行业品牌培育的一大瓶颈。2017年,中国照明行业专利诉讼案件频发,越来越多厂商注重维护权益,增强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然而,以商业、盈利、变现为导向的环境,加剧了照明产业侵权事件频发。随着产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市场,在商业面前,抄袭被认为是成本最低的环节。实际上,随手拿来的侵权行为,又挫伤了多少创业者前行的激情。以长视的眼光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必然,以其广泛性揭示趋势和潮流。
维权道路之难昭然若揭,企业望而却步
当下,中国LED产业取得了蓬勃发展,成就显著、成绩斐然,发展速度和整体规模令世界瞩目,在全球竞争中的话语权越来越强,中国市场也已成为世界LED照明市场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事实上,随着近年来创新产业的发展,市场对设计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进而涉及到知识产权纷争也越来越多。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一个跨多学科、专业壁垒高、服务领域广的行业,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想要注册知识产权甚至是维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维权道路之难昭然若揭,使得众企业望而却步。面对侵权,很多LED企业司空见惯,甚至忍气吐声,对峙法庭的并不多,采取和解甚至不了了之的方式简单完事。
但在中国,诸多因素的限制,企业维权太难了。正如广州阿拉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云说到,“以往真正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太多,很多时候根本达不到企业想要的效果。专利维权过程中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不少专利诉讼往往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赢了官司,赔了钱’等尴尬局面。”
2017年照明灯具行业“红红火火”,但与之相对应的是灯具类产品凸显的侵权问题。阿拉丁全媒体对52份样本进行随机抽样显示,100%的企业都遭遇到侵权的行为,对于维权的难度,普遍表示周期长、赔偿率低、地方政府保护主义和流程繁琐是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遭遇的痛点。
明争暗抢的市场,难以界定的侵权
但如何界定借鉴与抄袭之间的区分,则成为越来越多企业都会绕不开的问题。在不少具体案例中,由于具体法律细则和制度的缺位,“借鉴”与“抄袭”往往只是“一步之遥”,连律师们也是“雾里看花”不明一二,又如何才能避免让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去“踩线”呢?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现状给整个LED照明产业蒙上了一层阴影,行业内大量的侵权行为,严重挫伤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上海大峡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采访调研中谈到,“关于仿冒品牌,混淆视听,这一块的法律还比较空白,也无能为力,是比较大的一个痛点。”
中山市光阳电器有限公司(冠雅)知识产权办曾艳玲谈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痛点是知识产权维护成本高(每年都要交年费),发明专利申请时效长(一般3年时间),国家只对发明专利有补贴(外观、实用新型专利没有补贴),且补贴金额低,灯饰行业专利以外观专利居多。”
企业创新和技术的发展已经走在了前面,保护从业者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也应当快步跟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落实,只有这样,整个LED行业才能在健康的秩序中获得长远的发展。维权案件的胜利固然令人喜悦,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建设,才是保证这种胜利得以延续的根本。
举证如隔山,异地维权难上难
而另一方面,谈及“异地维权”四个字,又不免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据了解,已经成功转化为产品的技术,最容易被“盯”上。对于异地维权难的原因,广州阿拉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云谈到,“创新的核心技术通常可以带动经济、解决就业,所以当地政府都会将技术‘保护’起来,维权很难。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广州光为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檀煜在谈及维权之路,对于难点意味深长,“一方面,跨区域的案件,原告不可以去查,且不能在现场,这就造成当地法院对当地侵权者有包庇倾向,查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赔偿额度太低,侵犯技术专利的成本太低,导致很多企业侵权,对行业的创新是不利的。”
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荣丰呼吁到,“企业维权问题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抄袭的公司小且隐蔽,导致取证困难。痛点是行业还没有达成维权的共识,没有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呼吁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在知识产权这个问题上做出相应的对策。”
然而随着创新科技在不同领域的深入渗透,技术的力量能够改变知识产权行业的现状吗?
对于如何破解维权之难题,广州阿拉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云认为,“照明行业需要群策群力,政府、协会、媒体、企业、业主和消费者紧密结合才能破解。”
今年的315晚会主题为“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继续发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假维权”的主要任务。这表明主流媒体扶优逐劣,净化消费市场,弘扬新国货,提振消费信心的决心。而作为转型升级中的照明行业,探究投诉“重灾区”的解决办法,合理保护自身权益,则值得每个企业积极行动起来。
维权不是终点,只是征途的开始
打破缄默的责任,媒体义不容辞。正如广州阿拉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云先生所说,“知识产权是LED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企业一个很重要的转型方向,是要导入和应用知识产权,即核心的专利和技术。我们希望,从这一刻开始,以往沉默的企业要开始苏醒。”
鉴于此,阿拉丁全国照明行业维权中心通过媒体的力量,助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权中心致力于把我国LED照明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一个新的认知高度,为产业的技术创新,专利保护,合作共赢指明新的方向。欠的债总是要还的,商业就是这样。
毫无疑问,我们身处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从这个角度看,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给行业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在促进LED照明行业加速品牌变革,从而应得更好的发展空间。而这一变化,可能会日趋明显。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基于知识产权的时代。无论如何,我们对未来总该怀有信心。因为,未来的市场竞争就是知识产权之争,知识产权保护是诞生伟大公司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