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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关于电子交易平台支付结算类服务的相关提示

行情分类:关于橙E_橙e网  文章来源:  2016-07-04 15: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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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

     我行为各类B2B和B2C电子商务平台,以及经政府有权机关批复设立的电子交易市场(以下统称为“电子交易平台”)等客群所提供的金融业务,主要是依托我行电子支付渠道为客户提供的支付结算类服务,如线上收付类服务、交易资金第三方存放与结算服务(即市场上较为常见的银商转账、银商通等)。

     近日,有部分客户就上述业务相关问题向我行提出咨询,我行现将有关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一、我行为各类电子交易平台及平台用户提供的服务,仅是根据协议约定主要提供账户开立、出金、入金、资金划付、资金结算与清算、查询、对账等支付结算类服务。

     1、我行从未提供任何含有我行对平台交易所涉资金款项进行资金监管、资金托管等在内的服务,也不对平台用户向电子交易平台账户划转的交易资金和因交易而可能产生的资金损失等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不参与电子交易平台和用户之间的任何纠纷或争议;

     2、我行从未允许任何电子交易平台以其自身或我行名义代理销售我行理财产品,也从未作为任何电子交易平台的代理人向客户销售任何形式的产品和服务;

     3、针对部分电子交易平台假借我行名义进行“资金由银行全程监管、银行信誉确保资金安全无忧、银行授权我平台销售产品”等任何不实宣传的行为,我行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2〕37号)等相关监管规定,交易场所由省级政府部门属地监管。业务开展以来,我行一贯坚持谨慎稳妥的业务策略,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对于需要政府前置审批的平台,我行在与其合作前均会要求平台提供有权机关批复的文件。

     三、我行发现部分电子交易平台及其代理商、经纪会员,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多种媒介和渠道,向客户夸大投资收益、指导客户操盘、推销理财产品、贩卖客户账号和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导致客户投资亏损、交易纠纷频发等情况。请客户认真识别并远离该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议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独立判断做出决策。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尊敬的客户,建议您在做投资和做交易时选择有资质、信用良好的电子交易平台,避免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如需帮助,欢迎垂询我行客服热线95511-3。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