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市正式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至5月8日,北京医改已“满月”,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医改实施一个月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符合预期,3600余所医疗机构服务秩序全部正常,无服务中断等异常现象发生,信息系统运行正常。
健康是人民幸福之本,是社会发展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要加快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驰而不息地统筹推进医改,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健康中国的深厚福祉。
一是要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是医疗的主体,在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所占的服务量相当巨大,同时也汇聚了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医疗人才。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政府要履行好监管职能,探索建立理事会、管委会等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相互分工、相互衔接,不断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水平。要打破“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二是要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现在有一种现象,即大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门可罗雀”。要推行分级诊疗,不能“一个感冒就到大医院”,尽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这是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治本之策。要解决基层“接得住”的问题,探索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构建“医疗联合体”,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形成分工协作模式,构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连续服务。要加强政策引导,调整完善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差异化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比例差距,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
三是要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但保障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要完善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不断提高基本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全面实现医保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医保“九统一”改革,改革中要注意各项制度整合平稳过渡、有效衔接。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需求。
四是要深入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药品供应是多方利益博弈的一个焦点领域,药价虚高是加重群众看病负担的重要因素,社会反响十分强烈。要下决心在“药”上动刀子。要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鼓励联合带量采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要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整治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过票洗钱、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要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严控“大处方”,促进合理用药。强化价格监测,防止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过度服务。
悠悠民生,健康为大。维护和增进全国各族人民健康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之一,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健康中国、实现全国人民的健康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