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教育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透露,截至2016年底,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全国有特教学校2080所,比2013年增加147所,增长7.6%;在校生49.2万人,比2013年增加12.4万人,增长33.7%。
“但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面临许多困难。”吕玉刚举例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学前、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特殊教育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吕玉刚对此表示,要破解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实施二期计划予以解决。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明确提到,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的一个关键指标是: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二期计划》的三大重点任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二期计划》提出了三大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二是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在财政教育支出上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
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教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残疾学生入学安置、教育教学等工作的有效性,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落实“一人一案”,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
该负责人还表示,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二期计划重中之重的任务。要实现95%的目标,关键是要以区县为单位,落实“一人一案”,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过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教育安置。
一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招收五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要建立资源(中心)教室,配备资源教师。
二是采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方式,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三是采用送教上门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对送教上门的学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加强人财物保障。
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及以上阶段教育的支持措施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残疾人对学前教育、高中及以上阶段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二期计划》对此有哪些支持措施?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称,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重点是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各省(区、市)集中力量至少办好一所面向本地区招生的盲人高中(部)、聋人高中(部)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特教高中资源不足的地市在特教学校增设高中部。
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布局,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
针对有媒体提出的该计划在财政投入上的安排,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将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
此外,该负责人还强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
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上,《二期计划》支持各地采取公费培养、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为中西部贫困地区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的特教师资培养。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
《二期计划》指出,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此外,《二期计划》要求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据了解,2014年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组织实施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