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县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睢宁县环保局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双公示”工作为载体,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工作的新抓手和新举措。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以及《睢宁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出台了《睢宁县环保局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目标,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和行政处罚作出单位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大纲,以深化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为基础,以绿色信贷政策实施为突破口,强化环保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布平台维护管理,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通过构建环保信用体系和逐步运用环保信用信息,健全内部应用机制和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拓宽外部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为创新和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着力构建“十三五”规划要求的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2015年度全县境内的124家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国控、省控、市控、重污染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将企业环保失信严重程度分类规范及“黑名单”并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对环保信用不同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政策,进一步放大环保信用杠杆效应。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从三方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时处理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无误;二是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信用信息公开。每月及时汇报工作动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平台维护管理,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平台相关信息,注意及时更新维护,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真实、有效;三是不断加强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借鉴优良的信用管理工作经验,指导和推进睢宁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