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周重点事件回顾与分析
(一)国家与地方医保谈判博弈中接轨
近日,人社部正式对外发布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结果,厄洛替尼、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等10余种肿瘤靶向药入围。加上去年卫计委谈判成功进入23个省份医保支付范围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肿瘤靶向药的可及性大大提高。
在中国临床肿瘤学会理事长吴一龙看来,此次医保谈判可谓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一旦我们总结出通过谈判把靶向药纳入医保的成功经验,以后不管是第二代、第三代,甚至是第十代的药物,都可以采取这种模式,政府和企业就上市后的药物进行谈判,将价格压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不过,此次国家谈判签约的部分品种,尤其是肿瘤靶向药早前已通过地方谈判形式纳入不少省市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眼下各地省级医保目录调整在即,如何协调国家谈判与地方谈判间的标准,新进国家谈判品种与已列入省级目录品种间的关系面临着博弈。
肿瘤靶向药“首当其冲”
此前曾有多家媒体报道,很多癌症患者因无法负担肿瘤药的高昂费用而选择代购印度等国家生产的相关药品。吴一龙告诉记者,初步调查显示,其所在的广东省人民医院代购国外药品的患者比例达到20%~30%,但这些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由此造成的副作用后果非常严重。“随着肿瘤靶向药价格下降、纳入医保,这种现象也将得到遏制。”
目前,第一代EGFR-TKI靶向治疗药已通过不同形式的报销渠道进入各地医保支付范围,据记者粗略估算,患者自付的治疗费用平均降至2300元/月至5500元/月(仅以基本医保计算),已在普通老百姓可负担的价格范围内。
“过去肺癌患者的生存期仅为10个月,而靶向治疗的问世使肺癌患者中位生存期达到39~40个月,这种巨大的改变背后还伴随着患者生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吴一龙表示,靶向药物治疗与当下临床医学的精髓相契合,即在保证患者生命延长的同时不损害其生活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靶向治疗的另一大优势还在于其明确的疗效为药物经济学评价提供了基础。例如针对EGFR突变的第一代肺癌分子靶向药普遍在用药10~12个月后产生耐药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适合用药的病人数量将变得越来越少,有多少人可以活着长期用药、医保相应能够负担多少新发病患者,都可以通过汇总临床、市场等各方面的数据推算出来。
吴一龙指出,即使是面对向来以准入门槛严苛著称的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ICE),绝大多数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也都通过了缜密的成本效益计算而获得批准。
因此,在国内肿瘤患者药费负担过重的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无论从地方还是国家层面出发,以治疗指证确切、风险可控的肿瘤靶向药试水谈判降价联动医保支付,也有利于积累管理经验,为日后扩大品种范围铺路。
“类似的谈判机制会越来越常态化,谈判机构、临床医生、企业等各个利益相关方都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我认为这种动态调整时间间隔至少在两年以上。”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建议,从数量和价格角度考虑,谈判目录要建立退出机制,将来进一步考虑让疗效不明显的药退出,为新进入的药品提供空间;另一方面,对新纳入的谈判药品要做好总额预算的控制,超过一定总额后应该由药厂付款或者进一步降价。
国家谈判VS地方谈判
据了解,江苏、浙江、江西、内蒙古、湖南等22个省市曾先后展开了医保药品谈判,将部分高价肿瘤靶向药,甚至罕见病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不同地区的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送赠条款、协议有效期等都不尽相同。
以上海为例,上海自今年起将18个肿瘤靶向治疗药集中采购降价后纳入医保,医保支付范围与降价幅度挂钩,形成双倍效率,并以个人定额自付标准的形式公布。而此次国家谈判公布的是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两部分费用。记者在对比国家谈判与上海谈判重合的5个品种的支付标准后发现,前者既有高于后者的品种,也有低于后者的品种,且规格相对丰富。
关于未来如何衔接两者之间的关系,上海市人社局医保处有关人士在回应记者时表示:“之前谈判纳入医保的高价肿瘤药暂时按照现有标准,等此次新版目录接轨时将一并考虑。”
从省级政府角度考虑,为了维持地方医保目录前后的一致性以及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地方医保部门将优先考虑已经进入省级药品目录,但没有进入《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品种。这一点在已经公布增补方案的贵州、四川等8个省份的公告中有所体现,并且青海、山西、海南、湖北四省明确国家谈判品种不在调入考虑范围内。
另一方面,仍有部分省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尚未并轨,这些省份医保部门也会就过渡期内新农合基金能否容纳此次国家谈判品种进一步权衡。“由于调进调出都包括在调整比例内,实际上各省对国家医保目录乙类药品调整的真正比例很可能不足15%。”胡善联坦言。
可以预见的是,对于这些已经实践地方谈判医保报销机制的省份而言,接下来省级目录调整的重点将是进一步梳理协调上下、新老标准间的利害冲突。有专家建议,应按照有利于参保人员的原则,与药品供应商协调做好衔接。对于其他签约药品,地方医保经办机构也应尽快与药品供应商沟通,在国家协议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本地实施方案。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梁万年:我们要把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过去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医院的单打独斗无序竞争,逐渐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各自以功能定位为核心的,相互协同配合的整合型的服务体系。总有一天,80%、90%的常见病是在基层首诊了,那我们就达到改革的目的了。
医疗资源下沉 方便百姓就医
各地通过医疗集团、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形式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山西推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医疗集团,“统一”管理行政、人事、资金、业务、绩效、药械,打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道。张奶奶患心脏病、脑梗塞10多年了,以前她需要坐长途汽车到城里去看病,现在城里的专家定期到镇医院坐诊,方便多了。
高平市河西镇巩村村民
张继荣:(原来)我们上高平可费劲呢,一趟一趟坐车,我的身体真折腾不起,现在可是方便多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内科充分发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优势,与41家区县医院建立呼吸学科联盟,通过临床带教、远程会诊平台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水平。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内科教授
郭述良:我们科室也派了不少医生,到这些医联体医院去,担任挂职科主任,或者是常驻在那儿。
綦江县人民医院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帮助下,呼吸病微创介入手术和影像诊断水平明显提升。这位患者突发肺栓塞,呼吸困难,面临生命危险。肺栓塞是急诊死亡的三大原因之一,以前要到重庆才能治疗,现在县医院就可为他做微创介入手术。
患者:现在已经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没咯血了。
山西:医保杠杆助力医联体建设
山西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联合体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
山西高平市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医疗集团,共同负责辖区居民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医保部门将医保基金预付给医疗集团,在维持辖区居民报销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总额控制。一年下来,如医保基金有结余,就归医疗集团支配,超支了则由医疗集团自行承担。为节省费用,医疗集团尽量把常见病患者留在基层。
山西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河西分院院长
牛素文:以前我们不是一家的时候互相抢病人,我们的病人不愿意往上转,他们(县医院)的病人转不下来,现在这个问题消除了。
牛存仙老人突发脑梗住进高平市人民医院,病情稳定后,医生与他商量,带着治疗方案转回乡卫生院康复治疗。
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建宁分院院长
刘晓歌:你在县城住院10天花费6000块钱,你自己花2000块钱,咱们这儿的话起付线低,按90%报销,大概住10天就花个2000块钱,自己负担200块钱就行了。
实行医保总额控制后,为节省医疗开支,医疗机构主动做好居民的疾病预防和慢性病管理。
山西省卫计委副主任
冯立忠:最终使我们人民群众少得病、不得病,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二)安徽省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
8月1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17家“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名单”——华润、国控、广药、九州通等知名药企和一直被医药界密切关注的顺丰全部在列。
其实,早在今年3月24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就曾公布23家“第三方医疗器械现代物流企业名单”,本次公布的17家企业中就有11家是同时具有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资格。
▍第三方物流,药批巨头为主
就广东省此次公布的名单来看,获得药品第三方物流资质的17家企业中,除顺丰以外,其余16家都是传统药批——华润、国控、广药、九州通等。而一直追溯到2015年底,从全国范围来看,情况均是如此。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取得由省级药监部门核发的“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件”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共有123家。
其中绝大部分本身就是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而且是全国性或至少是区域龙头企业。另外只有个别的非药品专业企业,包括位于内蒙古、甘肃、宁夏的中国邮政,顺丰和UPS位于杭州的萧山国际机场物流公司。
由此可见,医药物流还牢牢掌控在现有的药批巨头手中。
▍第三方物流削减药价
众所周知,药品层层的流通环节推高药价,其中既有物流成本高昂的因素,也有分销商药价加成的原因。
而第三方物流可以从产业层面,改善药品流通链上各个环节的药价加成问题。
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整个产业链来看,第三方物流有助于药品生产企业摆脱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依赖,增强自主权。而药品经营企业,则可能进入微利时代,需要要控制物流成本。而药品使用单位则有望实现药品获取的及时,低价。
药品使用单位直接和有用药需求的消费者挂钩。药品使用单位的理想状态是只和一个配送商打交道,同时配送商能保证配送准确与及时,第三方物流可以很好地满足这点。
特别是缺乏自主配送能力,加起来又占了不小市场份额的中小型药品生产企业,中小型药品经营企业,城市核心区外的药品零售第三终端,这三者对第三方物流的需求最明显。
▍第三方物流各显神通
第三方物流目前以国企为代表的区域性龙头企业和以民营为代表的快批类企业为主,在市场需求和政策推动的刺激下,双方也必将加快抢占市场的步伐。
以国企为代表的区域性龙头企业,这类企业本身一般都是工业,商业并存,商业以纯销为主,会通过加强自身的物流建设,固守中心城市主流医院配送;同时通过介入药房托管,卡位医院终端。同时借助余威,辐射中心城市群除医院外的其他终端配送。目的是:巩固现有资源市场。
以民营九州通等为代表的快批类龙头企业,以批发为主,通过品类与物流两把尖刀;重点控制除中心城市外的所谓第三终端;同时通过上下游整合,积极介入药品电商自营及延伸配送上门;包括未来并购生产企业。目标是:形成上下游线上线下药品产业闭环生态链。
▍分销商与第三方物流的抗衡
国家医改政策规划的理想模式是,制药企业借助第三方物流平台配送产品进医院,独立组建学术团队推广产品以促进销量。
在这个模式下,药企完全绕过分销商,分销代理商可能集体退出医院。
然而,有一个因素不容忽视,那就是分销商的实力。不少分销商的手里都掌握着几家核心医院,分销商与医院的关系一般是长期建立起来的,具有一定的稳固性。在第三方物流企业大举进入分销商原本的市场时,分销商会不会各显神通稳固自己的既得利益尚不得而知。
附: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名单
· 本周重点政策跟踪分析
(一)医联体建设试点全面启动321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试点
继食药监总局6月打响对全国城乡药店大检查第一枪后,不等枪声消失,第二枪打响:商务部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药品流通行业纳入大检查。
8月4日,商务部官网下发《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实、从细,狠抓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根据药品流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风险隐患检查。
行文至此,不禁停下敲击键盘的双爪,药店的难关又来了,心颤抖。这里所说的“有关部门”不就是各地食药监局吗,看来联手大检查来了!
▍药品流通行业请把“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
药品安全,一个关于14亿人的话题,牵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而近两年,接二连三的被曝出假药生产、违规销售处方药或从不正常渠道进购药品导致事故发生。患者受害,药品流通企业业遭殃。
《通知》第一条即提到要防范和遏制药品流通行业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把安全生产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药品流通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即责任到人,从哪个环节出事,就从哪个环节查,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
▍开展自查,要彻底整改
不用猜就知道,整个7月,全国各地的城乡药店、诊所都在忙着自纠自查,并将结果上报给各地食药监部门,这是食药监总局6月底发布的开展城乡药店大检查的通知中重点提到的。
此次商务部的《通知》中再次提及自查。“指导并督促药品流通企业,按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检查重点来了
企业开展自查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还将从以下几点重点排查。
1、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2、重点排查经营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药品的企业及其重点环节、重点流程、重点岗位。
3、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做好运输安全、储存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
结合食药监总局6月底发布的城乡药店大检查的内容看,药品流通企业(零售、批发等)的下半年,是心惊胆战的下半年,稍微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被揪住以前不曾在意的“错误”。
(二)安徽省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
8月3日,安徽食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017〕351号),宣布对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
检查内容包括:核查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申报工艺的一致性,是否存在违反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和2015年第286号公告要求的行为。
中药提取环节的问题一直是中药行业面对的老问题。
2014年7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印发了《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明确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管理要求。
该《通知》中就明确指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是保证中药质量可控、安全有效的前提和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中药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中药提取或外购中药提取物环节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给中药的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该文件还明确规定,中药生产企业和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品种相适应的中药材前处理设施、设备,制定相应的前处理工艺规程,对中药材进行炮制和加工。外购中药饮片投料生产的,必须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购买。
安徽一直是中医药资源大省,此次涉及企业众多,且所有品种都将列入检查和跟踪范围。
按照昨日公布的《通知》,将“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品种,制订出个性化检查方案,逐品种进行生产全全程跟踪,切实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的监管,通过逐年检查,力争对辖区内企业在产中药品种做到检查全覆盖,真正建立起监管长效机制。”
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的通知
(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017〕351号)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38号)要求,结合我省中药制剂监管工作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做好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的监管工作
各市、直管县局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认真对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
核查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申报工艺的一致性,是否存在违反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和2015年第286号公告要求的行为。
要重点检查企业中药前处理和中药提取环节有无擅自改变提取工艺和方法的行为;制剂过程中是否按照注册申报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有无违反规定违法添加中药生粉行为;生产设备或工艺发生变更是否经过验证,是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提取物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办理了备案。
二、督促企业履行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各市、直管县局在监管工作中,要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的真实情况,并对总局近期公告的中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事例进行现场讲解,使企业提高自己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清楚违法违规成本,做到严格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三、建立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各市、直管县局要结合监管实际,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品种,制订出个性化检查方案,逐品种进行生产全全程跟踪,切实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的监管,通过逐年检查,力争对辖区内企业在产中药品种做到检查全覆盖,真正建立起监管长效机制。
各市、直管县对检查中发现的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中潜在的共性问题要进行研究,并整理汇总报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省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员,抽取一定比例的中药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延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公告并严肃查处。
· 本周聚焦
(一)基药大放开!21病种用药大突破
8月2日,宁夏发布基药新政策,明确提出“《基层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用于高血压及其并发症等21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的诊疗用药不计入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这也是在广东全面放开基药限制后,按病种全面放开的第一次。
该文件尚未详细列出21个不计基药采购限制病种——目前,宁夏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共计28个,包括:
高血压及高血压并发症、冠心病、糖尿病及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放疗或药物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透析治疗、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小儿脑性瘫痪(仅限居民医保)、儿童支气管哮喘、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年性痴呆、系统性红斑狼疮、苯丙酮尿症、心脏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凝聚治疗、帕金森氏症、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慢性阻塞性肺病、癫痫、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重症肌无力。
▍基药松绑
基药或许正在调整更适合的出口。
今年4月,国家药管平台曾发布通知公示宁夏不供货或不正常供货的药物目录,16个中标药品因价格、GMP证书到期等原因出现生产企业不供货或不正常供货情况,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保障,大部分是基药。
价格的尴尬是无法回避的事实——11个中标价在2元以下,多为注射液,利润不高,全靠走量,医院对这些廉价药的使用缺乏动力,市场萎缩,没销量没利润的时候,企业也就缺乏生产和推广的热情。
调整的步伐纷至沓来。
不止宁夏,6月30日,广东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宣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广东省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同)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
这也是全国范围内对基药制度彻底放开的第一次正式落地。
7月20日,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指出,将基层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本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比例提高至30%。
事实上,此前全国多地对基药已经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放宽。
辽宁基层40%限制;江西允许使用30%至40%的非基本药物;重庆允许使用50%放非基药;湖北是20%,以及浙江、陕西等共计12个省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采取部分放开的态度。
更早些时候,国家卫计委在提及基药比例放宽时曾公开表示,部分大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经过多年发展,服务功能和能力大大增强,临床用药需求增加,为更好地适应基层基本医疗服务新要求、新特点,进一步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一定数量或比例的非基本药品。
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也分析指出,很多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使用的药物是非基药,而且要长期服用,因此在基层医疗机构往往买不到,患者还得定期去大医院买。基层也能使用非基药后,能解决这部分患者的买药之难,衔接大医院和基层用药,有利于促进双向转诊,建立分级诊疗,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社会事务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保障慢性疾病等诊疗活动临床用药需求,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物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宁卫计发〔2016〕246号)。现将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沟通,维护更新本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物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为“基层非基本药物目录”)数据系统,确保《基层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及时报销,切实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基层群众用药需求。
二、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学习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物目录(2016年版)》和及配备使用管理要求。
三、《基层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允许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同时《基层非基本药物目录》中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用药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定额考核内容。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优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药品采购金额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全年采购药品总金额的70%和80%。《基层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用于高血压及其并发症等21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的诊疗用药,不计入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二)原料药涨价 32家新三板公司谁踩中风口?
化工品火了小金属火,小金属火了原料药火……2017年开年至今,一波又一波的涨价行情,终于烧到医药领域,这次轮到原料药了。
原料药涨价凶猛来袭
原料药是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是我国医药工业8个子行业之一。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6年医药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6年我国医药工业规上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5.6%,而原料药行业增长了25.9%。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低于行业整体的情况下,原料药企业的利润增速却跑在了行业前头,显然,价格因素功不可没。
2016年医药工业利润总额(图表/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
据媒体报道,近期原料药正掀起新一轮涨价潮,部分原料药品种价格明显上调,尤其是维生素类产品,价格涨幅最明显。
以饲料用维生素C为例,生意社数据显示,5月1日维生素C报价5.32万元/吨,7月11日报价达到6.36万元/吨,2个月涨幅近20%。
原料药涨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环保政策日益严格。
据论坛君了解,近年来,环保部已经陆续发布了6个针对制药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制药企业做出了不同期限、地域、排放污染因子等限制规定,并增加了制药中间体环保标准。
不幸的是,原料药和中间体制造行业的特点正是高耗能、高污染。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甚至可能被迫退出市场。
早在去年11月,国内最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基地石家庄,就因污染问题要求全市所有制药企业全部停产,几家重要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不幸“躺枪”。当时就有人预计,原料药涨价是迟早的事。
这不,涨价行情来了。
部分新三板企业去年净利翻倍
产品涨价对于生产企业而言,是件好事。
近日,多家上市维生素企业公布了半年报,业绩一个比一个亮眼。如东北制药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06%-1201%,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主导产品维生素C价格上涨。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一些原料药品种已经经历过一轮上涨。从几家新三板原料药企业的年报中就可看出,这波行情已经让它们赚得盆满钵满。
受益最明显的莫过于玉星生物,该公司主要从事维生素B12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16年玉星生物实现营业收入8.91亿元,增长73%;净利润2.29亿元,增长110%。其净利润在新三板原料药企业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合全药业。
净利润增长如此迅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维生素B12价格上涨。玉星生物年报显示,2016年公司维生素B12系列产品的销量同比增长24%,销售价格同比也上升了12%,产品毛利率得到明显提升。
类似的还有金维制药,该公司主要从事维生素B12、饲料添加剂维生素等的生产和销售。
2016年,金维制药营业收入3.06亿元,增长38%;净利润从2015年的5042万元增至8186万元,增长62%。这其中,维生素涨价同样“功不可没”。
金维制药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其主打产品维生素B12
系列销售量增长近14%,且维生素B12
系列销售价格较上年相比上涨17%。
除维生素外,还有部分原料药价格有所提升,企业也因此受益。如瑞邦药业的葡萄糖酸钙产品售价提高,使其在销量不变的情况下,销售收入取得了较大增长。
据论坛君统计,目前新三板共有63家以原料药、中间体为主营业务的企业。2016年年报显示,其中净利润翻番的企业有12家,增幅最高的瑞邦药业增长529%。超过一半的企业,净利润增幅明显超过营业收入增幅。
并非所有原料药企都能受益
事实上,部分企业对原料药涨价早有预判。比如康乐药业年报指出,国内市场从2016年11月开始价格上涨蠢蠢欲动,扑热息痛原料药目前货紧价翘,上涨的趋势已显现。
和小金属涨价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不同的是,医药行业发展稳定,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再加上环保政策趋严,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原料药涨价行情可能维持一年。
那么,具体到新三板,哪些企业最有可能受益呢?
据论坛君统计,目前新三板共有63家主营业务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的企业,其中以中间体(原料药的上游)为主营业务的有31家,以原料药为主的32家,名单如下:
原料药品种繁多,并非所有产品价格都看涨,有部分产品价格甚至下降了,因此并非所有原料药企业都能享受涨价红利。
比如抗生素原料药,目前产能严重过剩,价格也已连续多年低位运行。从事原料药生产的益泰药业,新产品克林霉素醇化物、盐酸林可霉素B系列,2016年产品价格一度下降,仅有少量毛利。
另外,我国原料药行业的产业链尚在延伸、完善中,部分以医药中间体为主的企业正努力向原料药拓展。如先锋科技表示,公司目前正着力于产品结构调整,从医药中间体向医药原料药转型升级。
而以原料药为主的企业,也在探索向下游拓展的道路。7月31日,药明康德官网发布消息,旗下企业合全药业与药明康德制剂部合并。合并后,合全药业的产业链将向下游制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