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7年,欧盟国对中国出口的照明产品貌似并不满意,仅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波兰、法国、西班牙等国家对我国出口的多款LED照明产品在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上进行了通报,并采取了在欧洲撤出市场和召回的强制措施。
虽然中国照明产品的召回事件在此前一直屡有发生,但是如此密集的对不同种类的LED产品进行召回还属首次,对我国照明产品的出口及形象造成了影响。在这里不禁要问:中国出口的照明产品到底怎么了?
为了清楚了解照明产品召回的原因,先来回顾一下近期的召回事件:
召回产品具体信息:品牌名称为:CASA,该产品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Portal Category)为78000000(电器)。
召回原因:该产品插头不能防水。该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以及相关欧盟标准EN 60598。
召回产品具体信息:该产品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PortalCategory)为78000000(电器)。
召回原因:该产品电缆线不适合户外环境,容易导致漏电,且没有提供任何关于用户产品使用的安全信息。该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以及相关欧盟标准EN60598。
召回产品具体信息:该产品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PortalCategory)为78000000(电器)。
召回原因:该产品容易受潮,导灯具内部受损以至火灾。根据目前2起报告的事故来看,该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
召回产品具体信息:该产品在设计中存在会令用户触电的风险,且电缆的绝缘性不佳也可能造成火灾,该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以及欧盟EN 60958标准和IEC60884标准。
召回产品具体信息:品牌为V-TAC,产品装在一个纸盒中出售,该产品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PortalCategory)为78000000(电器)。
召回原因:电缆太薄,极可能过热引发火灾风险,且产品不符合欧盟EN60950标准关于低电压的要求。
从欧盟国家照明产品召回的原因可以看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笔者查询了国家《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照明产品同时具备三种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可以启动召回。这三大条件包括: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在同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因设计、制造或警示标识等原因而导致危险。
需要强调的是,被召回产品的危险情形必须具有普遍性,比如广泛存在于同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而不仅仅是个别产品。
产品为何出问题?
首先是价格战。这是中国制造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人力成本的提升,市场竞争加剧,搭着一带一路的东风,国内的照明企业开始抢夺国外市场,价格战也从国内烧到国外。然而,打价格战的最终结果,就是不断牺牲产品质量和利润,这就为产品质量隐患埋下祸根。
第二是标准不一,监管不严。欧盟国家经济、技术实力较高,制定的技术标准也比较高,法规严格,不同国家因为执行的标准不同,对产品的质量界定存在着差异。加上国内标准低于他国标准,有些灯具生产企业,产品勉强达标,在市场监管不严时,销售的产品就会出现不达标的现象,出口国外后显然不能满足要求。
第三方面是中国出口的照明产品质量是合格的。因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某些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不准确,导致了有关方面判断中国的产品不合格,这在以往的案例中也有出现。
因此,虽然中国现已成为全球制造业的第一大国,但是“大而不强”,制造业质量基础相对薄弱。对于照明企业来说,要想避免产品被召回,需练好“内功”,提高产品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此外,还要打造品牌效应,提高品牌国际知名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